黑龙江绥化拆迁动态解析,政策导向下的城市发展布局与居民生活品质提升

绥化 更新于:2025-09-23 06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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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黑龙江绥化拆迁动态与政策解读

    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,拆迁改造是优化城市布局、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。黑龙江绥化在城市建设中,也有不少区域涉及拆迁规划。了解哪些地方要拆迁以及相应的拆迁政策,对市民而言至关重要。

    绥化拆迁区域情况

    从过往拆迁项目来看,2024年2月20日上午,绥化市多部门联合对广顺东街和兴旺路交叉口西侧(丽景华城E区)的3户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棚户区改造房屋予以拆除 。这一行动由市执法局牵头,多个部门共同参与。早在2023年起,相关部门就对丽景华城小区E区的18户滞迁户开展有偿征收工作,此次行动结束后还剩余3户未完成征收。此外,2025年7月29日,绥化市北林区对长江路的赵厢楼和正大胡同的建材家属楼这两栋D级危楼进行了集中拆除。这两栋楼建于上世纪90年代,经鉴定为D级危楼,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。

    虽然目前公开信息中尚未有大规模新拆迁区域的详细规划公布,但根据城市发展规律和需求,一些老旧城区、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楼区域以及影响城市整体规划布局的地段,都有可能在未来被纳入拆迁范围。市民可以持续关注绥化市人民政府官网、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,获取最新拆迁区域信息。

    绥化拆迁政策解读

    绥化市的拆迁政策主要依据《绥化市市本级棚改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》等文件执行,核心目的在于规范房屋征收补偿行为,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,推动城市建设有序发展。

    1. 征收主体与实施单位:征收主体为绥化市人民政府,征收实施单位通常是绥化市房屋征收保障服务中心 。这明确了拆迁工作的责任主体,确保拆迁工作在政府的主导和监管下依法依规进行。

    2. 征收范围确定:具体征收范围会根据不同地块的征收范围图来明确。在征收范围确定后,会有相应的公告,并且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。房屋征收部门会做出禁止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通知,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布。违反规定实施的,不予补偿 ,同时相关部门会暂停办理相关手续,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。

    3. 补偿方式:

    货币补偿: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,其补偿金额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,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。征收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公有房屋,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。

    产权调换:具有合法产权证照的房屋,依据登记性质,按 “征一还一” 标准换算安置 。回迁到政府主导建设的安置房源,回迁到多层或高层的住宅楼房内,安置房源会有详细的平面图、户型图供被征收人了解。回迁到住宅房屋需结算楼层差价款,不同楼层有不同的差价标准。例如,选择回迁多层住宅楼房底层和顶层的,不结算楼层差价款,选择其他楼层的,结算楼层差价款,3、4层每平方米差价款100元,2、5层每平方米差价款50元;回迁高层住宅楼房的1—6层不找楼层差价款,选择其他楼层的,结算楼层差价款,按楼层递增差价50元/m² 。

    4. 评估测绘机构选定:房地产价格评估测绘机构由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发布前协商选定;协商不成的,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,或者采取摇号、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,选定结果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 ,以此确保评估机构选定的公平公正,使评估结果更具公信力。

    5. 补偿协议内容:房屋征收部门会依据征收补偿方案与被征收人协商签订补偿协议,协议内容包括补偿方式、货币补偿金额及支付期限、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、搬迁费、临时安置费、停产停业损失费、搬迁期限、过渡期限及方式、违约责任以及其他约定事项 ,全面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

    绥化市的拆迁工作在政策的规范下稳步推进。市民若关注拆迁相关信息,一方面要留意官方渠道发布的拆迁区域公告,另一方面要深入了解拆迁政策,以便在涉及自身利益时,能够更好地维护权益,积极配合城市建设工作,共同推动绥化城市的发展与进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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